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专用部分
工人体育场改造复建项目-工人体育场用地红线内电源工程(施工)-工人体育场改造复建项目(一期)建设红线内电力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工人体育场改造复建项目-工人体育场用地红线内电源工程(施工)-工人体育场改造复建项目(一期)建设红线内电力工程已由北京市总工会(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_北京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纪要(十四届【2022】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职工体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_北京市朝阳区___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根据市电力公司批复的供电方案,新建分界室3座,新建电力井10座,新建电力埋管约210米,新建暗挖隧道约40米,新建明开隧道约30米,敷设电缆约1800米。具体建设工程量以最终审定施工图纸为准。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___180__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_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完成验收、发电、协调等工作,直至顺利发电。要求符合供电公司现有标准。完成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完成验收及发电协调等等工作。_
2.5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具有已竣工的合同额为2000万元(含)以上的电力工程业绩(近3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4.3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2年9月 29日 17 时 00分至2022年10月 8 日17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 月13日17时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网址:www.bcact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职工体育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内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
联 系 人:代女士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焦猛、向生建、杜尔婵
电 话:010-65520099 _______ 电 话:13521285019、18190750055
电子邮箱:___/ 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jjzxzb@126.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