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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工业园区兴港路市政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4 | 浏览量:8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工业园区兴港路市政工程(二期)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岭市工业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施工范围K0+380K0+710.26,设计段长330.26米。本工程道路红线宽24米,具体分幅为:2.5米(人行道)+2.5米(路侧绿化带)+14.0米(机、非混行车行道)+2.5米(路侧绿化带)+2.5米(人行道);主要内容有道路、雨水、交通、信号灯与电子警察、绿化苗木。

2.1.2工程造价590万元

2.1.3上限监理费率:按项目结算价的1.8%

2.2 招标范围:温岭工业园区兴港路市政工程(二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专业监理人员要求:市政专业监理人员2人(至少1人是监理工程师,其余人员需具有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入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jtz.cn/bidding.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24 20日下午16:00温岭市万昌北路服务业大厦8楼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4 20上午12:00时整现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421上午10:30地点为温岭新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温岭市九龙大道166)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另行提供202112月和202212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均须显示到账)。缴费证明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网上打印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以上资料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城市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new.wl.gov.cn/col/col1391254/index.html)和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jtz.cn/bidding.html)上发布。

7其他

    本工程为质监项目,监理人员需符合相关备案要求,请各投标申请人自查监理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如中标后因监理人员原因未能办理质监手续,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温岭市工业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温岭市九龙大道166

联系人:周伟杰

电话:0576-86198089

8.2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服务业大厦8

联系人:周梦晓

电话:0576-86109946

 

                                     

温馨提示:

1、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投标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参与投标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示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浙江健康码、行程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员请提前到达投标现场,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3、按照最新防疫要求,暂不接受中高风险及需要3+112+14健康管理措施地区人员(行程卡带*号)投标。

并请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人员在开标时按新城开发区管委会防疫相关措施执行。 

4、为尽快退回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附件“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