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第一次数据填报截止日(2024.01.31)如期而至,建经双碳研究中心签约合作伙伴全部按时顺利提交。
此前,建经协办了商务部、机电商会主办的第四期贸易绿色发展培训、受邀出席了浙江省紧固件协会举办的欧盟“碳关税”专题培训会,针对出口企业CBAM应对和企业绿色贸易发展话题分享经验,助力多家出口企业平稳着陆。
CBAM问答小电台
在本次的数据填报中,我们收到了很多出口企业的提问,这里挑选一些共性问题作出解答。
1、 Q:我司购买了绿证,安装了光伏可以抵扣碳排放吗?
A:简单来说,绿证不可以,自发电、直连、有购电协议的绿电可以。
欧盟委员会8月17日发布的《CBAM实施指导文件》,明确自发电、直连、有购电协议的可单独计算。光伏发电先上网、企业使用的是电网电的情况是不可以的。
同时该文件还排除了绿证抵扣电力间接排放的可能。
2、 Q:下一次报数据是什么时候?
A:下次和下下次报数据截止日期分别为2024年4月30日和2024年7月31日。如以23年全年数据为基础完成了23年4季度数据填报,那么同一产品下次及下下次不需要额外填报,可以直接使用已有表格。
整个过渡期的提交期限见下图,根据经验,欧盟客户收集数据的截止日期可能比官方截止期限早7-15天。
3、 Q:默认值可以用到什么时候?
A:此处默认值指的是欧委会公布的默认值(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system/files/2023-12/Default%20values%20transitional%20period.pdf)。这个文件有两种使用场景。
①是选择自己对应的税号,直接乘以出口吨数,得到该批次出口产品的总排放量,这种方法最迟用到2024年第2季度的出口。
②是在填表过程中,前体碳排放使用该默认值。欧盟规定,2024年第3季度出口开始,复杂产品中,碳含量大于80%部分不能使用默认值,必须使用实测值;小于20%部分仍然可以使用。而对钢铝加工企业而言,前体也就是原材料的排放占了80%以上,目前前体普遍使用默认值计算隐含碳排放,从2024年3季度开始,前体数据必须要换成原材料供应商的实测值。
4、 Q:这次来不及提交/提交数据有误还有补救措施吗?
A:欧盟官方刚刚公布,自2月1日起,申报人(欧盟企业)可在系统中申请延迟提交,从而多出30天的时间来提交本次的CBAM报告。出口企业有需求应尽快与申报方协商。本次报告提交后,可以在2024年7月31日前进行修改。
5、Q:完成了报数据的出口企业应如何规划未来应对策略?
A:①首先,确保本次数据规范提交。部分企业已经通过内部人员培训或者聘请第三方完成了23年度内部盘点,如有错误,需在2023年7月底之前完成修正。
②其次,在2024年10月底之前,必须要完成前体溯源,获得前体实际排放数据。出口企业应尽早对供应商提出排放数据要求,对于盘点能力不足的企业,企业也可以对齐开展指导和培训、主动牵头盘点。当然,企业依然可以聘请第三方完成此步骤。
③接下来,只需要按照规定的节点按期更新数据提交给欧盟客户。
④最后,从长远角度,为了避免未来被征收碳税,企业也可以考虑针对CBAM制定和应用减排方案降低产品碳排放,也可以披露ESG信息以谋求更广阔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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